索引号:4303000026/2017-291718 发文日期:2017-10-12 10: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市人防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未知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统一登记号:未知 时 效 性:长期公开

关于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设施人防建设的解读

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r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7-10-12 10:29

工业生产厂房的定义

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

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设施

是指与工业生产有直接关联的各类生产性用房,包括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门卫、配电、水泵、蒸汽设备用房等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业生产厂区内的食堂、宿舍、办公及会议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

根据湖南省人防办《关于工业生产厂房的配套设施人防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此类配套设施也需要修建人防设施、履行人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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