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须知事项
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rf.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9-01 11:12
一、受理事项
1.对人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对人防“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3.对人防职能职责范围内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人防部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对出台的人防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6.对人防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不予受理事项
1.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事项;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3.涉及党委、人大、政协、纪检举报案件等方面的事项;
4.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5.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110”、“119”、“122”等报警和“120”医疗急救事项;
6.信访、“市长信箱”等其他群众诉求反映途径已经受理答复的事项;
7.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8.涉嫌推销的信件、匿名信件、重复信件一律不予受理。
三、来信须知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领导信箱》栏目管理规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2.请按要求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以便对来信事项调查核实。
3.来信内容应简明扼要,一信只能反映一个问题,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可在“领导信箱”页面的“信件查看”栏了解信件办理情况。
4.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5.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6.向信箱恶意发送信件,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并且不再另行通知。
8.普通咨询类信息答复时限为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疑难信件或需要现场调查的投诉类信件答复时限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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